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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安全培训收费440元 息县有关部门办培训班收费没有报批,而按规定每天培训费不超过4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6: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信阳讯只讲了30分钟课,却向每个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了440元钱的培训费。昨天,息县多名读者投诉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商局和供销社,称4家单位联合举办的“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培训班”收费不合理。

  据一些参加培训的人员说,几天前,准备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的人员都接到了通知:凡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的人员,都要进行销售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经

营。11月23日上午,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班。时间只有半天,讲了30分钟的课,但却向每位学员收取440元的培训费。学员们感到奇怪的是,组织者给他们出具的收费票据是“河南省信阳市工业发票”,发票上的收费项目成了“资料费400元”,盖的印章是“息县城关付明发票专用章”。“这是个人税务登记章,怎么能作为培训班的发票开给我们?”李姓学员说。还有一些学员反映:工商局给他们开的票据更简单,就是一张收据,连公章都没有。据一些参加培训的人员说,这次培训全县约有100多人参加。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息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说,他们只是派人讲课,不知道安监局会收费,更不知道会收这么高。息县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这个班没有到物价部门办理手续,根据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办培训班,每天的培训费最高不超过40元。记者多次和息县安监局联系,但该局人员均以种种理由不接受采访。

  □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翁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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