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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十年决定国家赔偿1827万 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和洛阳市中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获表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6: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在郑州召开的“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家赔偿,不能打白条!国家既然设定了这种制度,该赔的就要赔,也体现了一种负责任政府的形象。”

  1995年1月1日,《国家赔偿法》开始实施,至今已经十年有余。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10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21648件,审结2

0394件,其中,决定赔偿6968件。

  据统计,截至2005年6月30日,河南省全省两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共受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960件,已经审结936件,结案率为97.5%。决定赔偿的452件,占审结案件数的48%,决定赔偿金额1827万元。其中有425件赔偿已得到执行,占决定赔偿案件的94%,执行金额1497万元。

  昨日,奚晓明表示,十年来,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依然是“该赔的不赔”,但也出现了超出法定赔偿数额多赔的苗头,出现了花钱买“平安”、买“稳定”的问题。同时,解决好国家赔偿与善后工作的衔接也是重要问题。对于1994年12月31日前刑罚已经执行完毕,1995年1月1日以后被宣告无罪并申请赔偿的案件,依照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此类案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范围。今后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应再受理此类案件,但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奚晓明还表示,从明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要对各地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组织评查,对那些该立不立,该赔不赔,严重违法的要通报批评;对质量不高的决定书所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要进行总结归纳,通报各地。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还对十年来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取得优秀业绩和作出突出贡献的24个先进集体和4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荣获工作先进集体。

  ■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答记者问

  记者:明年《国家赔偿法》将要修改,主要修改的是哪些方面的内容?

  奚晓明:这项工作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做。有些学者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对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扩大等方面进行修改。现行赔偿标准是根据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水平,赔偿每天63.8元,有些学者认为太低,但这些建议还没有纳入正式修改意向。

  记者:您对湖北佘祥林案怎么看?

  奚晓明:佘祥林案湖北的法院已经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作出了赔偿决定,这是中国司法的进步。一旦公民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作为法院来讲,应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和数额进行赔偿。

  记者:国家赔偿案件怎样避免“打白条”?

  奚晓明:国家赔偿,是由国库开支的。有些机关不愿意赔偿,怕影响政绩或者形象,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国家赔偿,不能打白条,国家既然设定了这种制度,该赔的就要赔,也体现了一种负责任政府的形象。

  线索提供王伟刘改华

  □记者赵珊实习生刘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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