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莫让法令成为“纸上法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7: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法令是神圣的,它还有不“真正成为法律”的时候吗?有的。当法律规定被现实架空的时候,它就不“真正成为法律”了。这时候,它被法学界称为“纸上法治”。

  法律法规和社会现实“两张皮”的现象,已经相当泛滥。国家第十七次出台药品降价法令,为避免重蹈收效甚微的覆辙,辅以配套规定:药品经销单位不得减少降价药品种类、数量;如有违规,严惩不怠。结果怎样?不久媒体的调查就表明,很多降价药品老百姓在药

店和医院根本买不到,它们大多从货柜上“蒸发”了!前段卫生部等部门发文,要将按摩、推拿、针灸等中医施治行为从各种洗浴中心、街头按摩店清理出去,效果如何?事实表明,那些打着“按摩、推拿”牌子的暧昧场所,是连牌子都懒得换一换的。

  在不少地方的所谓公路“收费还贷”中,我们还能看到法律法规被架空的情况。这些地方,公路“收费还贷”最终都沦为“真实的谎言”。例如,贵州省江界河大桥等5家收费站,从1994年到2003年末,收取通行费共达9900余万元,但用来归还贷款的仅1400余万元,占通行费收入的15%。(见11月22日本报)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真实的谎言”的根本原因就是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其一,关于“收费还贷”国家有明文规定,交通部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审计办法》规定:收费期满已还清贷款的应停止收费,未还清要继续收费的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如能执行这些规定,断不会出现这种打着“收费还贷”旗号对上路车辆巧取豪夺之事。其二,对于交通费这种“公益性服务价格”,国家《价格听证办法》也有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消费者、经营者等举行听证会,使收费标准趋于合理科学。但一些地方高额的收费标准表明,这些规定对于某些公路业主和价格主管部门只是“耳旁风”。

  国家的法律法规被架空和阻滞,沦为“纸上法治”,使我们的法制建设蒙受巨大损害。法律屡遭亵渎,使所有神圣的东西和价值都有失去信任的危险。如果老百姓对神圣的法律已经失去信任,对各种枉法行为都已麻木,其行为方式也将和法制的要求背道而驰,能投机就投机,能钻法律空子就钻法律空子,使整个社会风气和习俗受到毒化,那么,法治的根基不就真的被抽空了吗?

  让法律真正成为法律,没有别的办法,非严格执行并辅之以周密、严肃的监督措施不可。我们需要谨记法学上的这句名言:“没有得到完全执行的法律等于没有法律。”①6

  □刘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