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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输美纺织品将实施临时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8:20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陈晶晶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11月23日联合发布了《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对中美11月8日达成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谅解备忘录中列明的21种产品,实施出口临时管理。

  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这21种纺织品对美国出口,中国海关将凭《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属法定检验目录的纺织品,中国海关还应凭

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若美国海关提出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中方签发的《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

  根据中美谅解备忘录,美方承诺对21种产品之外的我国输美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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