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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拟出台干细胞研究支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8:20 法制日报

  五洲传真

  本网驻首尔记者 刘复晨

  韩国首尔大学的黄禹锡胚胎干细胞研究小组接连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广大疑难病症患者带来了福音,但令人遗憾的是研究用卵子来源日前被曝可能存有道德和法律问题,

给韩国胚胎干细胞研究带来了严重干扰。

  11月13日,美国时事周刊杂志《时代》将8月份黄禹锡小组成功克隆的“斯纳皮”狗评为今年最佳发明。然而就在当天《华盛顿邮报》报道,美国干细胞研究领域的权威、匹兹堡大学博士夏藤,以获取卵子过程中存在伦理问题为由,突然决定不参加由黄禹锡设立的国际干细胞研究中心计划。而此前夏藤与黄禹锡合作了一年多的时间,黄在《自然》和《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夏藤皆以共同作者署名,另外夏藤在向世界宣传黄禹锡的干细胞研究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夏、黄分道扬镳具体原因,夏藤闭口不谈,一时间流言四起。有传闻称部分实验用卵子是研究小组的女研究员提供的,违反了“禁止有控制权的人从下属获取卵子”的伦理规定;还有报道称,在获取卵子时有金钱交易,不符合禁止专卖卵子的法律规定,这些传闻令研究组大伤脑筋。

  11月21日,研究组成员、负责提供卵子的M医院理事长卢圣一迫于压力召开记者会表示:“从2002年到2003年末为保证卵子的充足来源,考虑到交通费、生活费补偿问题,曾向捐赠女性每人支付了150万韩元的补偿金。韩国是今年1月出台禁止卵子买卖的《生命伦理法》,所以没有违反法律的问题。”他同时强调,黄禹锡并不知情,是他个人决定的。

  用于医学的卵子被用于研究,当时生命道德学者、宗教界和市民团体等就提出了道德及伦理质疑。虽然当时获取卵子的手段不存在任何法律问题,但问题是去年2月在科学杂志《科学》上发表论文中明确写着“用于研究的卵子来自主动捐赠,卵子捐赠者本人及其家人、亲属没有因捐赠获任何利益”。

  24日,首尔大学兽医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经过调查得出结论:虽然在卵子获取过程中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但认为并没有违反法律和伦理准则。24日下午2时,黄禹锡举行记者会宣布为卵子风波负责,辞去首尔国际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等所有校内外职务,今后将专心从事科研活动。

  对此,执政党方面称,为了不影响黄禹锡研究小组的士气和研究质量,政府正在制定《干细胞研究支援法》,将黄禹锡教授研究小组的国际干细胞研究中心设为特殊法人提供支援,明年将投入115亿韩元预算。韩国政府还于近日表示,年内将出台获取科研用卵子的专门法规———《生命伦理安全法施行令修正案》和“总统令”,健全胚胎研究国内法律体系,使胚胎研究获得法律的稳定支持。

  本网首尔11月24日电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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