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作文”纠纷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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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8:58 新京报 | ||||
作家社指《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品牌被侵犯中少社否认控诉
作家版(上)和中少版(下)的“新概念作文”。 本报讯(记者甘丹)昨日下午,作家出版社起诉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出版的《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精粹》系列图书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 在一审中,原告提出了诉讼请求,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了举证和答辩。之后,法官对此案没有宣判,该案将择日再行审理。 原告方:丛书品牌以及声誉被损害 作家出版社(以下简称作家社)从1999年开始便与《萌芽》杂志社合作,出版《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系列图书,到今年,作家出版社已出版该系列图书共7套(十四卷)。而在2002年,作家出版社发现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以下简称中少社)出版了《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新作精粹》,在此后的三年中又陆续出版了《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精粹》、《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精粹》以及《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选》。 作家社的代表律师黄晓表示,中少社所出版的这一系列图书与作家社出版的《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系列图书,有极为相似的名称和装帧设计,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对作家出版社权益的严重侵害,极大地损害了“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系列丛书的品牌和声誉。因此,作家社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中少社立即停止其该系列图书的出版,并在部分媒体上做出公开道歉。并要求被告赔偿作家出版社人民币20万元,以及承担原告律师诉讼费。 被告方: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在昨日的庭审中,中少社的代表律师孙越则表示其委托方出版的系列图书并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孙越认为作家社所提供的证明其《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为知名品牌的一系列证据,只能证明新概念作文大赛在全国具有很大的影响,而不能证明其出版的该系列图书为知名品牌。因此,他指出中少社出版的系列图书根本不存在侵犯知名品牌,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孙越同时也表示,中少社出版的是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的除获奖作品以外的作品,因此和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内容完全不相同。 而就作家出版社指出的中少社出版的系列图书在装帧设计、书名以及分卷上都极为相似的说法,中少社的代表律师也表示那只是对方的主观想象,根本不能成为诉讼的证据。 在昨日的庭审最后,原告和被告双方没有就此案达成和解协议,因此法官宣判该案将择日再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