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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64楼盘临水临电何时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58 南方日报

  近日,珠岛花园业主告开发商“临水临电”获胜,这是广州市164个“临水临电”楼盘中,首例用户告赢开发商的个案。受临水临电困扰三年多的荔湾区大坦沙珠岛花园的业主,将楼盘开发商鹏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荔湾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业主的请求,责令开发商两个月内办理永电永水设施。

  而同时,记者从广州市供电分公司市场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64个已经入

住的楼盘未办理永久水电的手续,处于“临水临电”状态。该部门今年曾公开刊登授权律师声明,指部分小区的开发商违法使用“临电”,首批公布的13个小区的违规用电时间均在1999年以前,时间最长的是德政小区,该小区居民在长达18年的时间内一直使用临时用电。上榜的楼盘还有德政南小区、金辉洋小区、榕溪花园、如意阁、海外花园、凤安花园、金雅苑等。珠岛花园的业主赢了,那么剩下的163个楼盘又该怎么办?同时这些问题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近日,记者采访了一些相关的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

  法规

  业主入住即应开通永久用电

  按国家电力法规规定:业主入住后,开发商应立即向电力部门报装,将临时施工用电更改为永久性照明用电。但为什么在广州有这么多的小区虽已交楼多时,但至今仍在使用“临电”?为什么不能硬性规定开发商交楼时必须交“永电”呢?

  缘由

  开发商逃避建设费

  洛溪某楼盘的业主向记者投诉,该盘开发了几年,已有不少业主入住,但至今仍是临电。记者从洛城供电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到,小区建设前,开发商就要同时申请临时用电和永久性用电设施。根据规定,临时用电只能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小区内的永久性用电设施与楼房同时建设铺装,小区工程完工后,小区的配电室、电缆以及供电局的卡式电表等一系列关于用电的工程结束后,开发商来供电部门报竣工,供电部门验收用电系统合格后,再将永久电接入小区中。

  但是开发商或施工方不来报竣工,则不能接入永久电。目前小区施工工程验收和用电工程并不是同时进行,居民入住验收时供电部门并不参与,所以说小区何时开通永久电取决于开发商何时报竣工。虽然国家规定临时用电期限为6个月,但是违反了规定,最严重的处罚就是停电,但此时许多居民已经入住,此时停电受损害最大的是无辜的居民,所以供电部门也不能停电。目前供电部门还没有什么解决临电问题的好办法,是否临电主要原因还是在开发商是否“作为”。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开发商要违规用电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发展商告诉记者,一些中小开发商,由于前期没有开发好,没有重视用电建设,用电建设费用投入不够,还有就是这些发展商可能没有交增容等费用,对于自己责权不清晰。但也有些开发商为省去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永久用电工程费,往往在交楼前私自将临时用电转接给住户。

  房管局

  房屋预售制度是根源

  对于“临水临电”楼盘的状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商品房预售制是临水临电的根源,一日不取消预售制,事实上还是无法根治问题。

  早在今年的5月份,广州市就取消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办法》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的综合验收这一项。由于综合验收包括永久水电验收内容,楼盘是否已经办理永久水电也就引发了一场大讨论。

  据了解,原来交楼要经过三项验收: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现在综合验收被取消了,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仍是必须的。行内人士表示,专业验收只对楼宇是否具备水、电等工程作验收,不包括永久水电。现在有的分期开发楼宇,开发商在前期开发楼宇中使用了临水和临电。最后小区竣工时要完成永久的供水和供电,开发商除了完成工程外,还要支付水电增容费,一般一期楼宇的用电增容费都达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为了逃避这笔费用,一些不良开发商收楼以后就逃之夭夭。

  权威说法

  市建委:建项目手册监控永久用水用电

  广州市取消商品房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后,出现住宅小区群众强烈投诉的公建配套未完善、临水临电失去监控问题。而记者在广州市建委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施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制度,已将其纳入监控范围。

  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目前,广州市建委已要求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今年9月至11月份按时参加2005年度项目手册年审。而目前该项工作也已进行到了尾声。

  广州市建委房地产建设开发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项目手册监控的内容就包括:按要求进行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及永久用水、永久用电、煤气、电信、邮政、市政设施等验收工作;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做好场地的清理工作,搞好环境卫生且落实管理责任;服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

  广州市建委强调,房地产企业不如实填写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项目手册年审的,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不按时年审的,从补送年审之日起3个月后才予以办理年审手续。最严重的将注消房地产开发资质。

  名词解释

  临水临电:是指在楼盘里,由于没有办理永久用电手续及实施永久用电工程,小区内的住宅和商铺用水、用电都是临时供应。临电之所以要转换成民用电,主要是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临电的容量平均到每户大约只有700瓦,而目前民用电每户的容量则达到4000瓦。所以,临电的住户使用量一多,就容易烧掉变压器,造成停电;二是临电的电费是按照工业用电费用缴纳,要高于民用电费。目前民用电费是0.61元/千瓦时,工业用电是0.96元/千瓦时。

  相关链接

  如何辨别楼盘是否临电?

  收楼前“查证分责”

  行家指出,收楼时要查验小区所使用的水电是否属于临水临电,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查看证件。购买房屋时要向开发商索取永久性水电安装的复函、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仔细查看。

  二、抓住字眼。购房者可以将一般合同里规定的“房屋交付时,水、电达到使用条件”,改成“房屋交付时,供水系统、供电系统达到使用条件”。因为临时水、临时电也可算作“达到使用条件”,而改成供水、供电系统就意味着市政自来水公司、市政供电公司已对该小区的供水、供电系统出具过一份验收报告。

  三、划分权责。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在合同里强调“交房时,小区应通过市政基础设施验收,小区水电应为市政供电和市政供水,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若是现房,购房者最好查看楼盘的供电、供水的工程验收文件。

  四、明确时间。如果小区是临时性水电的,购楼前一定要问清什么时候变成永水永电,并作为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交楼时的验收标准合同中,买家可以在其综合项目中选择条款的,像规划、消防、电梯、永电、永水、煤气方面都要买家自己认真地验收,慎重地选择好条款。最后要在合同上约定。

  买楼后三方面获知

  供电部门提醒,市民可以从三个方面查知楼盘是否有永久用电:

  一、购房者可以凭楼盘的地址、区属和发展商名称,到楼盘所属区的供电公司营业部门或技术部门,查询楼盘是否已报装永久用电。

  二、用户入住前签署收楼合同时,要看清楚合同中注记的电费是交付给供电分公司还是管理处。一般来说,有永久用电的楼盘业主都是直接交电费给供电分公司的。

  三、业主入住前可要求检查楼盘的电表房,因为供电部门的电表在表盘下都标有专用条码。如“02N××××(单相电表)”、“02D××××(三相电表)”等。

  在收楼时一定要看清楚楼盘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手续。如果没有通过的话,就意味着楼盘未必已将临水临电改装成为永久水电。这时,住户应暂时拒绝收楼。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关丽

  图:

  资料图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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