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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人数耳光 赔偿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58 南方都市报

  扇人数耳光赔偿10万元

  法院对两被打消费者人格尊严进行“作价”

  本报讯(记者邱锐泉通讯员李志金)生活中消费者对被搜包、搜身,甚至被打早已习以为常,人格尊严受辱,弱势的消费者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前日上午,两名消费者在酒吧消

费时被人扇耳光后却讨了个说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进行“作价”,终审判决酒吧老板赔偿两名消费者每人5万元精神损失费。

  K房纠纷消费者被打耳光

  今年2月26日晚,珠海人李维、李权等三人,来到石岐区某酒吧喝酒聊天。深夜12时多,他们来到卡拉OK房内喝酒、唱歌,唱了半个多小时,房内的电视机突然显不出图像,便叫来服务员。但酒吧工作人员发现电视机内有水,便怀疑是李维等人把啤酒倒入电视机内,导致电视机烧坏。

  酒吧负责人阿强于是让李维等人赔偿电视机,要求李维等人将损坏的电视机搬去维修并留下5000元作押金。李维等人遂打电话叫人送钱来。双方就电视机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期间,李维与李权在卡拉OK房内被人扇耳光、殴打。最后,李维等人向酒吧交纳了4000多元押金后离开,并将电视机搬去维修。

  次日凌晨4时,李维等人即到派出所报案,警方随即做相关调查。李维和李权即到医院进行治疗,均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李维花费医疗费126.7元,李权花费了388元。

  酒吧老板被判赔偿10万元

  今年3月31日,李维和李权将酒吧老板告到市人民法院石岐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酒吧老板除赔偿医药费外,还要赔礼道歉,并支付每人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7月25日,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消费者不服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该酒吧负责人阿强承认打了李维、李权两人几个耳光。“他们夹伤了我大哥的手指,并且粗口骂了阿伟(一名前来看热闹的熟客),阿伟及他老婆上前去打他们,我也很生气,所以也上前动手打了那两个客人几巴掌(耳光)”。

  前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酒吧的工作人员对李维、李权实施打耳光等殴打行为,侵害了李维、李权的人格尊严,依照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规定,判决酒吧老板给予李维、李权每人各5万元的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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