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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能否主动提醒客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1: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陈旭钦

  宁波晚报讯市民张先生最近想把他的那辆“赛欧”转让掉,换辆档次更高点的轿车。昨天下午,当他与买方到市公安局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电脑记录却显示,张先生这辆“赛欧”车的保险公司抵押权未注销过,还不能过户。让张先生感到蹊跷又气愤的是:明明一年前早已全部还清汽车按揭贷款,为什么保险公司不主动提醒客户,要办理还款结清、注
销抵押权手续呢?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登记窗口了解到,前来办理过户的车主遭遇张先生这样情况的还真不少。

  无独有偶。许多市民购房时向银行按揭贷款,必须每月按时归还贷款,不然银行的催款通知就会上门,还要向你罚息。家住江东明楼小区的潘先生,最近已经吃了数次滞纳金罚单。他直喊冤,自己确实不是故意赖账,只希望银行能否每个月即将到期时提前通知一声。但银行的回答是:“我们银行客户这么多,不可能单单为你一个客户提醒,这样会大大增加工作量。只有当客户逾期未还贷款时,银行才发出《催还款通知》。”

  潘先生对此不以为然:“如今国外的很多金融机构都有唤醒服务,为什么国有银行、保险公司就不肯做呢?况且,现在还有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快捷价廉的技术手段!”

  记者在采访部分银行信贷部人士时,他们认为银行业可以参照宾馆业的做法,为有需要的客户提供“唤醒服务”。为此,宁波素豪律师事务所胡律师建议:今后客户在与银行、保险等部门签订有关合同时,不妨约定将“唤醒服务”写入合同中;同时倡导银行、保险等部门主动为客户提供“唤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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