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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六条禁令治“嘴巴腐败”猛药能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21:31 人民网

  据人民日报11月21日报道:武汉市日前对该市各级机关公布六条禁令,禁止公款吃喝。并规定违反禁令“后果”严重:第一次违反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一个月目标管理奖;第二次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半年目标管理奖,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者,当年公务员考核确定不称职。

  禁止用公款吃喝,可谓是“老大难”问题。武汉市推出的六条“禁令”当然是治理

“嘴巴腐败”的硬性措施,无可非议。据笔者所知,有关材料显示,全国一年用公款吃喝大约“吃”掉3000个亿。随着建设节约型的社会舆论的调门儿不断上提,但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反对铺张浪费似乎“成效甚微”。因此,在社会上老百姓不禁这样认为,禁止公款吃喝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因为公款吃喝在人们的观念中早已司空见惯、屡见不鲜。治理也是:抓一阵儿好一阵儿,按下葫芦瓢起来,屡禁不止,简直成了“顽症”。

  谁都知道,用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也是腐败现象之一。早已被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但又无可奈何。其实,我们的国家并不十分富裕,还有许多贫困地区在吃、穿、住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如果我们在嘴巴上稍加紧巴点儿,日常生活节俭点儿,就可能给那些贫困地区多送去一些温暖,不仅对他们是个支援,起码从心灵上也是个安慰。相反,如果我们随意用公款大吃大喝,肆意挥霍浪费,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更重要的是会丢掉我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践早已证明,公款吃喝实际上是一种“败家子”之风,是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带头抵制这种坏风气,弘扬好传统,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但令人深思的是,武汉市的“禁令”究竟是否“管用”,值得人们关注。笔者首先想到的是,“禁令”好出台,关键在执行和落实。是真落实还是“假落实”,或“留于形式”,那就看我们各级领导的决心和信心了。其次是要有必要的监督机制。与其说在“嘴”上做文章,不如在思想上下“功夫”;禁令应该是威严的,如果加上“原则上”的字眼,就意味着“留有余地”或者留有“活口”。但不论从哪个角度上说,武汉市的“禁令”是值得各地借鉴和效仿的。当今,群众最反感的是做“表面文章”,搞所谓“形式主义”,盼望“禁令”千万别再“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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