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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浦路估计下月初可亮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1:08 东南快报

  本报讯据悉,经过福州电业局、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多个部门调查协商,决定在东浦路路段安装性能好、照明度高的路灯,以解决该路段的照明问题。

  据福州市电业局项目中心陈主任介绍,路灯所已将东浦路的管沟工程项目送到福州电业局审批,估计下周将移交福州电业局项目中心安装,他们将随进度层层递进,完成一个路段亮一个路段。目前,施工队员已准备到位,一旦管沟项目图纸到位,他们将马上派人前

去施工。工程计划一星期,今年12月初将让东浦路亮起来。

  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路灯等公共设施,告别“黑灯”路段呢?昨日,读者纷纷来电建言,并支了3招:应该从源头进行整顿,让盗贼失去“动力”;加强公共设施的“自保能力”;同时加强群众的监督能力。

  读者

  切断不法分子销赃的财路

  “路灯被破坏,就是因为一些人财迷心窍,把电缆当废品卖。”昨日,福州林依伯来电称,一些废品收购站昧着良心收购公共设施物品,促使某些人更加肆意破坏公共设施。“好好的一根电缆,被剥开表皮取出铜芯后拿去卖,每斤才六七元,不能不叫人痛心。”所以职能部门要切断不法分子销赃的“财路”。

  路灯的配电箱要做高一点

  有读者建议说,使用高新技术,利用废旧材料,降低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本和被“二次利用”的价值。华林路的孙先生建议广告牌要做高一点,做结实一点;路灯的配电箱也要做高一点,这样别人想破坏也没那么容易。

  奖励举报者,发动全民监督

  家住鼓东路的张先生建议,可对举报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的市民进行奖励,这样可以充分调动举报者的积极性。路面安全问题是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果让市民充分参与到其中来监督,将让职能部门工作事半功倍。

  部门

  发现收购电缆的,拨83289428举报

  “对未实施验证登记制度的一些不守法经营的店家,我们将责令其整顿。”福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秘书长方明钦介绍,根据2004年通过的《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收购站对前来卖废品的人需进行身份证登记,并不准收购来历不明的物品,且他们每周会配合市公安部门和福州市供销社进行不定期检查。群众如发现某些废品收购站未实行收购验证登记制,或收购电缆、窨井盖等行为,可拨打协会举报热线:0591-83289428。

  发现路灯被破坏的,市民拨110报案

  福州市电业局项目中心陈主任建议,市区等地段的路灯可改为节能灯,并对灯具和灯杆的连接处进行防盗处理,建议采取防盗卡、灯杆配电门焊接、电缆水泥灌注等防盗措施,保证省城路灯正常“上岗”。他还表示,各职能部门需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路灯等道路设施被破坏的,市民应及时拨打110报案。

  ■邀你探讨

  走在黑灯瞎火的路上,让我们感觉不安。怎样才能更好地预防、解决“黑灯”问题呢?本报邀您共同探讨,欢迎拨打本报热线:0591-878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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