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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例民工讨工资抗诉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1:46 石狮日报

  农民工王彪为追讨万元工资款与工厂打起“马拉松式”官司,在长达2年的时间里,先后经过晋江、泉州两级法院一审、二审。由于不服二审裁定,他提请抗诉,得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重视与支持,使此案得以再审。

  昨日上午,在晋江打工的重庆籍农民工王彪与工厂劳动合同一案,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得到证实,这是该市首例得到省检察院抗诉支持

的民工讨工资案。

  两级法院两个裁决结果

  据介绍,王彪来晋江打工已有10多年时间。他于2003年4月到晋江某鞋业公司担任设计师,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作期限为10个月。王彪工作不到5个月就被厂方以工作不认真、开错版为由予以解雇,被拖欠工资10000余元。王遂向晋江劳动部门提起申诉,要求裁决厂方支付自己的工资款。在晋江劳动仲裁委员会法定期限内一直未予答复的情况下,王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对此案审理后未支持厂方关于王工作不认真,开版中严重失职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主张,判决该鞋业公司支付王工资11298元、经济补偿金5800元和违约金10000元。

  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审理后作出裁定,撤消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王彪的起诉。王彪不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向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记者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份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上看到:“本院经审查认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据了解,此案已得到省检察院的抗诉支持。25日上午,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对此案开庭再审,省人民检察院委托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出庭。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要把官司打到底!”

  为王彪免费打这场官司的是泉州法律工作者陈虹霓,刚荣获“第三届中国时代百名优秀新闻人物”的她对记者说,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官司打的时间长,从王彪2003年10月向晋江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期间经晋江、泉州两级法院一审和二审,直到现在开庭再审,已有2年多的时间;二是先后经过三四位委托代理的律师之手;三是作为得到省检察院抗诉支持的农民工讨工资案,此案是晋江市首例。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也对记者说,抗诉的目的就是想让法院改判。

  记者昨天下午电话采访了涉案鞋业公司陈总经理,他说自己正在广州出差,对当天上午的开庭再审情况还不甚清楚。

  参加了25日开庭的王彪对记者称:“我也不想去跳楼自杀,我只认定法律这个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打了2年官司的王彪从对法律知之不多,到现在已学会不少相关知识,法律意识十分强。期间曾有很多人劝他算了,不要再告了。可他在朋友和好心人士的鼓励下始终坚持着,为诉讼四处奔波。他认为没必要采取极端手段追讨工资,但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讨回公道,维护合法权益。“我问100个人,哪怕只有一个人说还有希望,我就要坚持到底!争这一口气!”王彪执拗地说,他对打赢这场官司充满信心。(记者尼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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