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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旁听庭审 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2:4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文建武)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安局去年推出一项举措,规定办理案件的民警,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必须到庭旁听。办法实行一年来,大大增强了民警依法办案的意识。

  按照石家庄裕华公安分局的要求,每个办案民警承办的案件在法庭审理时必须旁听;军转干部、院校毕业生必须旁听;对容易引起争议的如“零口供”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定性有异议的案件,组织全局基层民警和法制科干警参加旁听,并且要求在旁听时必须记录,写体会,做总结。

  据民警们称,这种旁听庭审的制度,让他们转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也改变了办案依靠口供的传统,强化了证据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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