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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金建议先行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3: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雷嘉)从15日至今,民政部网站上“关注06’民政”建言献策论坛中已经有305个发言帖,几乎每个帖子都提出了一个具体建议,其中医疗救助问题是最热的话题之一。“建立大病医疗救助金先行支付制度”的建议反响尤其热烈。

  一位名为“郝英鹏”的网友发帖:“我国应建立大病医疗救助金先行支付制度”,得到了众多网友的赞同和讨论。“郝英鹏”提出,现在普遍推行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事

后救助”,贫困群众辛苦借到钱看完病之后,才能获得救助。而那些筹款无路的患者大多只能放弃治疗。因此他建议,大病医疗救助金可以先行支付: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人员、残疾人、五保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急需住院治疗的,根据一定标准预先支付大病救助金。参考方法为:本人或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审查,卫生部门做出预算;最后财政部门拨款到定点医院的账户上,由定点医院对患者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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