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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职介所先交十万元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4:24 重庆晚报

  本报讯职介所介绍工作不成功,不退钱怎么办?发布假信息骗人怎么办?从明年1月1日起,介绍职业不成功的,职介机构必须在三日内退还所收费用,否则将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其责任保证金中扣除。而发布假求职信息骗人,触犯刑律的可判刑。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此进行了规定。

  职介不成三日内退钱

  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求职者的权利,新《条例》明确,要想申办职业介绍机构,除了要相关的法律文本,和有固定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外,还必须要有不少于五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及十万元的责任保证金。

  除求职者自身原因造成职业介绍失败的,一旦职介机构未能给求职者介绍到工作,必须在三日内退还其所收费用。否则,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其责任保证金中扣除退还求职者;给求职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对非法职介机构,一经发现将予以取缔,并可处最高五万元的罚款。

  发布虚假信息可判刑

  新《条例》规定,职介机构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法律证照、开展服务的项目及服务规范和标准、监督举报电话和用工信息的有效期,以让求职者心知肚明。同时,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不能为蒙骗求职者钱财而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对职介机构发布虚假招用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情节严重可处最高五万元罚款。如发布虚假信息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李心成)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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