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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适应农村发展的乡镇新体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4:4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我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把构建一个新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到事关农村繁荣发展和稳定和谐全局的重要位置。日前,记者就此采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办主任张耀文。

  “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关键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张耀文这样说。2000年9月,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乡镇政府在运行中一些体制性缺陷又显现出来,农村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的目标和责任可概括为‘确定一个目标、坚持两个原则,完成三项任务,达到四项要求。’”张耀文接着说。确定一个目标就是建立服务型、法制型的乡镇政府。坚持两个原则,即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完成三项任务,就是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和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达到四个要求:切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稳定。通过改革,建立一个规模与社会供养能力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张耀文认为,实现上述目标,首先要转变机构职能,理顺县乡关系,调整乡镇经济管理职能,把工作重点转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其次,要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乡镇党政机关将按照职能归口、设置综合办公室或岗位。综合办公室一般不得超过3个,城关镇和规模较大的镇可适当增加,最多不得超过4个。设置综合岗位的乡镇,提倡一人多岗、交叉兼职。乡镇党政机关机构的具体设置形式,由县(市)党委、政府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要以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为目标,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要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改革乡镇事业站所考评机制,将服务质量和效益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逐步由以上级考核和内部考核为主,转变为以农民和服务对象考评为主。重新核定乡镇人员编制,落实人员定岗分流政策是机构改革的又一重要内容。张耀文透露,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将由省重新核定,并由省实行总量控制,5年内不得突破。建立控制乡镇机构编制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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