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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高粱酒获国家商标注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5:1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厦门11月25日电记者蒋升阳从金门高粱酒厦门专卖店获悉:“金门高粱酒”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注册,从此将畅行祖国大陆。

  由于两岸隔离过久,台湾烟酒公营及专卖制度,迥异于祖国大陆现制,大陆商标单位对于台湾地区习惯以地名作为公司名及酒品商标名称亦多有不解。

  “金门高粱酒”商标注册成功,充分显示了大陆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完善和对台商利益的保护。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翁延龄表示,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金酒公司在大陆的权利有了合法保障。

  金门高粱酒占领了台湾岛内七成的白酒市场。原来仅在大陆地区的厦门、福州、泉州设有专卖店。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1月2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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