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实现志愿服务全国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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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5: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徐枫 推进志愿服务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立法规范和倡导志愿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知水平;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依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切实维护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有助于开展民间外交,扩大对外交往渠道,增进中外友好与国际合作,提升我国的国际声誉。 从国外志愿服务立法实践看,欧美发达国家乃至墨西哥、菲律宾、津巴布韦等发展中国家,都通过了志愿服务的专门法律,对于推动当地志愿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内也有广东、山东、福建、河南、黑龙江五省和南京、宁波、杭州、成都、深圳、银川六市实现了志愿服务地方立法。建议着手组织志愿服务立法的专项调研,加大志愿服务全国立法工作的推进力度,力争早日形成完善的志愿服务法律保障体系,推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更大的发展。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26日第六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