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为主要推荐方 独立董事提名不够“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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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5: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郭津)独立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成员,可是作为中小投资者的你,向公司推荐过独立董事吗? 河南证监局25日公布的调查表明,目前近九成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而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就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 股东大会选举决定。造成中小股东在独董提名中的声音缺失原因是多方面的。调查表明,半数以上的独董职业为教育、科研,相当一部分独董缺乏参与企业管理的经验。而在这些独董中,大多数人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时间为5至9天,在上市公司实地办公时间为1至5天。因为没有足够时间有效履行职责,目前独董主要是在重大关联交易中发挥其独立职权。 法规不完善以及独董自身因素等限制,使独董工作交流较少。一位担任我省一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年的会计师告诉记者:“还从来没有中小股东和我联系过。” 河南证监局负责人表示,新公司法已经确立了独董的法律地位,今后监管部门将促进独董工作,使独董在公司中尤其是在“一股独大”或者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企业中,“恪守独立性”。②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