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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娭毑”维权 众“娭毑”不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7:58 潇湘晨报

  

“四娭毑”维权 众“娭毑”不服

  ★龚二毛女士在南门口附近的小巷子里维权,受到经营户的阻拦。记者贺琛摄

  本报讯“难道就你一个能叫‘四娭毑’?谁规定了我们不能叫‘四娭毑’,你要是再这样,我们砸你的店子!”昨日,黄兴南路商业步行街一条偏僻小巷内,几名打着“正宗

南门口四娭毑臭豆腐”旗号的小摊贩,对前来为自己维权的“四娭毑”肖像商标独创者龚二毛女士大叫。

  南门口“四娭毑”小吃店是龚女士苦心经营起来的,去年已在店名、食品、饮料等9个类别注册了“四娭毑”商标,拥有“四娭毑”肖像商标专用独占权。近日,南门口一些小巷子里,不少摊贩打出了与“四娭毑”相同或相似的招牌,如“正宗南门口四娭毑臭豆腐”、“正宗四娭毑臭豆腐”等。

  龚女士说,她曾4次找那些打着“四娭毑”旗号的小摊贩理论,而他们根本不讲理。据弘铭商标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王锐介绍,长沙“四娭毑”及肖像商标系长沙市天心区四娭毑鱼火锅海鲜店经营店主——龚二毛女士独创,已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是该店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长沙街头个别经营者在其招牌中使用与“四娭毑”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正宗四娭毑”、“少四娭毑”、“五娭毑”等,造成消费者视觉上的混淆,损坏了“四娭毑”的公众形象,严重侵犯了该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利。

  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广告管理所所长蒋建庄认为,以上行为有自然人侵权的嫌疑,“四娭毑”商标持有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和举报,工商部门一经查实,将按《商标法》进行处罚。实习生汤浩陈明明记者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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