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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锡箔纸重伤小男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17 贵州都市报

  男孩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一审获赔6万余元

  金黔在线讯 一名9岁多的小男孩,在黔灵镇西瓜村倒土场玩耍时,手中的锡箔纸被大风卷起,碰到了上空由市南供电局架设的110伏高压电线后被击伤。为此,小男孩将西瓜村委会和市南供电局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从南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有关费用6万余元。

  据了解,2005年5月15日下午3时许,小男孩凯凯(化名)和他哥哥,在黔灵镇西瓜村倒土场内玩耍,当时,凯凯手持一条锡箔纸,在倒土场内奔跑,锡箔纸被大风卷起,碰到了上空由市南供电局架设的110伏高压电,凯凯被高压电击伤,被送去医院治疗,同年8月17日因无力支付医疗费而被迫出院。

  原告认为,导致被击伤的原因,一是市南供电局未尽监管职责,该倒土场在2004年2月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关闭,但关闭后未对事发地点所倒渣土及垃圾进行平整,以致事发地点位置距离高压电线仅4米左右,而且该局疏于监管,未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高压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二是,西瓜村违规超高倾倒渣土,又未根据有关部门的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被告市南供电局辩称,该局曾就倒土场的问题要求西瓜村整改过,原告的父亲作为监护人也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因此该局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西瓜村委会认为,原告被击伤的直接原因是因为“锡箔纸”和“大风吹”,并非“渣土超高”所致,而且原告的监护人疏于监管,原告被击伤的后果应由其监护人负责。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西瓜村委会是倒土场的所有人,在倒土场因倾倒垃圾导致地面与高压电的距离不符合规定的最小距离7米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在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后,西瓜村委会未对倒土场作降方处理,且倒土场未封闭,人员仍可以进出,故西瓜村委会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凯凯系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其在倒土场玩耍时因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故对原告的损害后果,原告的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被告市南供电局虽然事发之前通知西瓜村委会对倒土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尽到了通知义务,但该局系电力设施的产权人,且原告的人身损害不是其故意造成,该局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规,对此案一审宣判如下,市南供电局支付原告医疗费用等9701.15元,继续治疗费用4000元;云岩区黔灵镇西瓜村民委员会支付原告医疗费用等33954.04元,继续治疗费用16000元。作者:盛韦华 魏娟 方正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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