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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哈尔滨市抢运活性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0:0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1月25日讯 记者陈煜儒 交通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做好准备,保证国家抢运300吨活性炭到哈尔滨市,用于松花江污水团过后的自来水净化。

  通知说,300吨活性炭将从11月24日17时30分和23时,分两批从河北唐山市起运,通过京哈高速公路运到哈尔滨市。为此,沿线各级公路交通部门要立即配合做好抢运保障工作。抢运活性炭的应急运输车辆将统一贴有“哈尔滨市水处理物资”标识,集中抢运,并有警

车开道。

  通知还要求,京哈高速公路沿线的各收费站在抢运活性炭的应急运输车辆到站之前,要提前打开“绿色通道”专用通道,同时对贴有标识的抢运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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