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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学校盖楼收了54万 重庆一校长被判刑十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0:07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周一志) 11月14日,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原校长周绪明因受贿人民币54万余元,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6月至2005年2月,周绪明先后担任重庆市万州师范学校校长、三峡师范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三峡师范学校校长等职务,对学校的全面

工作及学校建设等方面负有管理职责。其间,他利用负责三峡师范学校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王某、田某、徐某等11个建筑商或建材供应商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4.7万元。周绪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上述行贿人承接了三峡师范学校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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