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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英美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0:19 检察日报

  我自诩是一个对中国法治建设充满着激情和责任感的法律人,尽管还未成熟。基于这一理由,我狂热地喜欢着英美法,上大学到现在,一直如此。虽然也读了许多有关著作,但从未有过酣畅淋漓、身心愉悦的感觉。我一直在纳闷儿,为什么本来那么有意思的英美法到了一些学者的书里就枯燥甚或抽象晦涩呢?这种困惑缠绕了我许久,直到偶然遇见钱弘道先生的《英美法讲座》(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打开扉页,稍瞟了一眼内容简介和目录,我竟有种想读下去的冲动。在书店一口气傻傻地站了三个小时,直到营业员提醒我该下班了。掏出兜里剩余不多的钱,二话没说就买下了她,一路奔回宿舍,在舍友们诧异的表情下细细地品了起来……

  在《英美法讲座》一书中,作者不拘泥于传统教材的常规格式,以其独特的方式把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英美法向我们娓娓道来。

  “普通法最早就是指英国12世纪左右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于全国的法律。与制定法相对而言,普通法指判例法;与衡平法相对而言,普通法指普通法院所适用的法律;与大陆法相对而言,普通法指英美法;与教会法相对而言,普通法指世俗政权或法庭发布的法律。普通法传统通过遵循先例原则、判例法主导性、判例法方法以及诉讼救济中心主义表现出来。”作者为了阐述其为何追寻英国早期的历史,在开篇就给普通法下了这么一个精确而传神的定义。的确,任何脱离时代背景而去对某一制度大加评判的做法都是不负责任的,无论是对读者还是评判者本人。在这一点上,钱先生是相当理性和严谨的。

  不列颠岛从被罗马征服而成为其行省开始到日耳曼族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直至诺曼征服,其间1100多年。作者引经据典、如数家珍般地一一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丝毫没有读史的那般枯燥。在阐述历史的过程中,作者有条不紊地讲述着英美法的精髓——普通法的产生、发展过程。作者称“普通法是一个追本溯源的体系”。

  接着,作者着重谈论了普通法的臂膀——衡平法。从其内容、准则、特点以及对普通法纠偏补弊的功能上说起,把当今英美法中与普通法并列的两驾马车之一的衡平法清晰地勾勒了出来。此后,作者继续沿着历史发展的脉络对英国法律的改革作了详尽的描述,作者认为其意义有四:通过法律改革,英国建立起了统一有序的现代司法体制;结束了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立局面,完成了英国法律体系的整合;对诉讼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摆脱了程序主义的束缚,促进了现代法治社会的形成。

  在其后有关英国法移植——英美法系割据天下、英美法的主要特征、英美宪政传统和宪法精神、具有弹性的英美司法制度、英美信托法和侵权法等部分,我们都能见识到钱先生在讲解英美法时的传神妙笔。

  作为一本难得的好书,钱先生的《英美法讲座》确实有着许许多多出彩的地方,但有限的视野和浅薄的功底使我对其认识只能止于此。余下的就需要真正喜欢英美法的读者自己慢慢去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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