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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小心:大声吆喝将处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0: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商家小心:大声吆喝将处罚(图)

  商家发出声音没有超标,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本报珠海讯(记者王锋摄影报道)昨天,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该次会议审议了《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商家

大声“吆喝”,噪音扰民!

  案例一:商家组织老人小区唱广告歌

  昨天,记者接到珠海市民反映,一家医疗仪器销售点,常年组织一批老人,在居民楼里高声歌唱,“而且一唱就是一整天,中午也不休息,对面马路都能够听到,音调还不准,真叫人受不了。”

  “有一两次实在太吵,我们火了,就上去一脚把门踢开,让他们不要再唱,但刚转头,他们又开始唱了,什么‘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里头来,收获特别多,唱的唱,做的做,做了理疗好处多。’全都是商家自己改编的广告歌曲。”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家医疗仪器销售点,商家表示,他们确实组织了老人们到居民楼唱歌,目的是为招揽更多客人。

  案例二:在家复习被高音喇叭轰出门

  家住香洲某百货公司附近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前些天,她请假准备考试,本想在家好好看书,没想到附近的几家百货、音像和服装商店为了招徕顾客,每天用高音喇叭不断地播放乐曲和广告词。“尤其是那家音像店,门口的两个大音箱播放流行音乐,震耳欲聋的声音让人心烦意乱;到了晚上,一些大排档由于生意火爆,也常常加班加点至深夜,吵闹声在深夜里分外刺耳。”杨女士最后实在无法忍受,无奈之下,她只得每天跑回单位,在办公室里复习。

  商场噪音扰民占总投诉五成

  记者昨天了解到,珠海商场招揽顾客时,噪音扰民现象十分突出,尤其是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市民在尽情享受节日快乐的同时,也被各种各样的噪音所困扰。

  据悉,在今年黄金周,珠海市香洲区“城管110”在短短7天内,共接到各种投诉462起,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商家高音喇叭的噪音投诉,占总投诉率的五成。

  商家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基于此种情况,珠海在即将出台的《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草案)》中规定,商家、个体户经营活动中,一律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广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否则每次将处最高1000元罚款!

  珠海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场噪音扰民问题是一个老问题,市民反映强烈”。“所以,我们此次立法草案,特别规定禁止商场揽客时发出噪音,目的是通过法律,规范这一社会问题,给商场下一道紧箍咒,约束他们的促销行为。”

  市民叫好商家有些意见

  昨天,记者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对于人大拟立的该项法律,市民大都拍手叫好,“我们早希望政府部门管一管了,一些商家现在实在太吵闹,有些商店,一逢星期天就搞促销,敲锣打鼓,播放音响,根本没有社会公德。”

  一些商家却对该项法律草案有些意见,在珠海拱北经营服装生意的小庄告诉记者,“现在商场竞争激烈,吆喝叫卖是我们‘不二法宝’,如果全部禁止了,我们以后还怎么招揽客人。”

  但是,绝大多数市民在采访中还是表示,欢迎人大尽快出台该项法律,进一步规范商家促销行为。

  人大:市民生活安宁不容侵犯

  珠海市人大法工委边主任告诉记者,昨天闭幕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对该项法律草案作了二次审议,“我们现在还认为,制定该项法律十分必要。”

  “公民的生活安宁权不容侵犯,噪音扰民问题更不该成为投诉热点。我们拟立的该项法律,目的并不是完全禁止商家用声音招揽顾客,而是禁止商场不能在招揽顾客中,发出噪音扰民。”

  “对于商家正当的竞争行为,我们还是会保护,关键是看商家招揽顾客发出的声音,是否扰乱了邻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新闻链接

  噪声标准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适用2类标准,白天超过60分贝,晚上超过50分贝,即属于噪音。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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