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两少女为钱共侍一“大款” 要钱无得竟麻醉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1:30 桂龙新闻网

  事发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重庆两个不满20岁的花季少女贺某、扈某,经友人介绍一同赴南宁给一男子做情人。后因该男子买衣服、手机等“承诺”未兑现,两少女将其麻醉后,将53000元及两部手机劫走。

  11月24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少女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并分别处罚金8000元和5000元。

  出于贪财之心,贺某、扈某一直都想做别人的“金丝雀”来圆她们的发财梦。但两人运气不好,已20岁出头仍未傍上“大款”,这令她们很纳闷。后来,一位熟人向她们介绍称,南宁有一位大款林某愿意出高价钱包养她们,两人为此兴奋不已,当即同意共同侍候这位“大款”。在熟人的带领下,她们一起来到南宁。与林某见面后,三方达成由林某出钱一次包养两位“金丝雀”的口头协议。然而,想不到林某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两人见牺牲青春仍未满足贪念后,便滋生了麻醉林某劫财的念头。

  今年5月7日凌晨3时许,贺某、扈某与林某共同到南宁市青秀区某酒店开房。贺某与扈某趁林某不注意,将事先准备好的安定药粉末偷偷放入开水中。林某喝完开水后便昏昏入睡,贺、扈二人遂将其皮包里的53000元钱及两部三星E618、E708型手机劫走。贺某、扈某后逃逸至北海,将所劫赃款均分。

  林某醒来后,及时向公安部门报了案。自认为已远走高飞的贺、扈二人,最终难逃法网,并被提起公诉。

  来源:当代生活报选稿:见习编辑叶焱焱作者:陈志高 覃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