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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上学要学校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3:18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教育局就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专门规定

  本报讯 (记者 吴慧泉)“满12周岁的中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的,须由家长提出申请,做出保证后经校方审批;不满12周岁的,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不能乘坐摩托车。”

  近日,市教育局专门下发文件,对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作进一步部署,“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按照要求,家长应定期对学生的自行车车闸、车铃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对学生骑自行车的技能进行测试。学生骑自行车不得载人、不得有斜穿猛拐、逆向行驶或走机动车道等违章行为。

  市未保办主任蔡添寿说,山西沁源发生的特大师生交通事故,给全国上下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敲响了警钟。结合我市目前正在进行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市教育局还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状况、驾驶员资格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就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导护制度,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的导护工作做出了强调。(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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