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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的费用一律要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6:0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颜宇东翟健)办一个身份证少则收取四五十元,多则收到上百元。本报在11月22日和23日,先后两次独家披露了我省办理第二代身份证过程中,向办证群众乱收费的情况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就本报报道昨日作出相关批示,要求省公安厅组织在省人口管理总队召开紧急会议。紧急会议上要求,对群众和本报反映的收费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要专门督查,进行核实,对乱收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要坚决停职检查。省公安厅昨日还派出3组人员,分赴本报报道中提

到存在问题的南县、衡山县、临澧县进行督查。

  派出3个督查组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就第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的联合下文,“凡是超过20元的,一律都是乱收费项目。”本报11月22日曾以《怎么要多交10元钱?》为题,报道了群众在办证过程中被要求收30元的现象。本报11月23日又以《办个身份证要140元?》为题,报道了我省各市州多个地方存在收费不合理的情况。本报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到除20元工本费外,还存在查询户口信息费、挂失费、快递费、照相费、保险费等。

  省公安厅就此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各地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省公安厅还派出3组人员到各地展开了督查。

  交费项目不明确

  督查组到达益阳南县已经是昨日下午6时。本报在报道中提到益阳南县一位龚女士在南县清树嘴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缴纳了105元,其中乡派出所开具证明就要收45元,另外60元由县公安局收取,包括20元工本费、15元快递费、15元挂失费和10元照相费用。在南县公安局会议室里,南县公安局负责人就报道中提到的收费项目作出了相应说明,并诚恳表示,办证过程中有收费不合理的行为,同时对部分自愿收费项目跟群众没有做说明解释工作。

  这位负责人提到,物价部门有相关规定,公民在查询户口信息时公安机关可以收取费用,但省公安厅已经明确群众查询户口信息是为办身份证需要就不能收费。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过程中查询户口信息费收取10元是不应该的。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一费用不再收取。收取的户口信息查询费一律退还。

  有规定提到公民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公安机关为群众免费拍摄数码照片。有群众反映公安机关针对一些群众收取了10元钱照相费用,也有群众并未被要求交这10元照相费。这位负责人承认公安机关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引起群众误解。

  暂停收取照片打印费

  省公安厅前往南县的督查组,针对办理第二代身份证过程中的收费问题也作出了要求:公安机关对群众初次申领办理二代证只收取国家规定的的20元工本费。对目前办证中收取10元照片打印费用,公安机关从现在起一律暂时停止收取,等待政府部门就这一部分费用是否收取再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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