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合同骗取百万元钢材 两疑犯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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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3:03 新桂网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卢荻 通讯员 黄候强 事发地点:西乡塘区 某公司“副总”杨某及助理黄某伙同他人与南宁市某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并先后三次提取了价值128万元的钢材,结果只预付30万元,杨某两人将骗得的钢材低价 销售。11月24日,杨某和黄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9月25日,南宁市丹力水电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杨某和总经理助理黄某找到位于西乡塘区南宁市某公司的经理陈某,称自己公司在平南县建水电站,想来购买钢材。9月27日,双方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9月28日、9月30日、10月2日,杨某等派人到陈某的公司提取各类钢材共385吨,总价值128万元。 期间,该公司除了按合同规定交纳预付款30万元外,没有再付货款。10月10日,杨某和黄某又带人开车来提钢材时,陈某随口问他们请来的司机准备运货到哪里,结果该司机回答不出来。起疑心的陈某将杨某和黄某扭送派出所。 经审讯,杨某和黄某交代其伙同冼某等人采取虚构事实与对方签订购销合同并诈骗钢材的犯罪事实,他们所诈骗得来的钢材已运往广东低价销售。 编辑:杨东 作者:卢荻 黄候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