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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讯问笔录 保安队长不签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5: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代建军)一小区因存在诸多消防隐患受到消防调查,一名保安队长被强制传唤到市公安消防支队后,竟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理由是要经单位领导同意。昨日,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王强华向媒体通报了这一起典型的消防违法事件。

  25日上午,执法人员对牡丹名苑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小区的物业管理由成都牡

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执法人员发现小区消防问题不少,便现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可该公司人员拒绝签字,并称不知道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况。昨日上午,支队通过致民路派出所对该小区保安队长周勇进行强制传唤。支队重点保卫科科长罗富军说,调查过程中,周勇自称不识字,要求给其念。周勇承认讯问笔录属实,但称要单位领导同意后自己才能签字。而一见到记者,周勇立即背过身去,还多次躲进厕所。

  昨日下午,王强华带领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牡丹名苑检查,致民路派出所民警也到场配合。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涉嫌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违法事实成立,公安消防机关可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王强华说,如果该公司法人代表再不到支队接受调查,他们将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待该小区消防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后,支队将予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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