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下2种果苗结出5种果实“种瓜得豆” 果农获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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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8:2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贵阳果农罗女士却遭遇了一桩让她“种瓜得豆”的尴尬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1年,罗女士下岗后想通过栽种果树的方法致富,于是就来到贵州省某园艺技术中心了解果树的生长和挂果情况,并在技术中心的建议和推荐下,购买了两种“李子王”树苗908棵,共计3778元,当时,技术人员对她说:“这种树结的果子, 最大单果重270克,最小单果重量不低于60克”,此后,罗女士一家严格按照技术中心的指导和要求对树苗进行精心栽培,兴奋的等着自己辛勤劳作的成果。可是3年过去了,挂果后的“李子王”不但没达到技术中心宣传的“最大单果、最小单果”大小标准,所种的两个品种竟然结出了5种果实,这令罗女士十分不解。于是她带着果子样品来到该技术中心,询问是不是发错了树种,可是技术中心却肯定地告诉她,果树没有发错,“李子王”的果实、产出达不到标准则是因她的栽种方法不得当,当罗女士提出要参观技术中心“李子王”的种植基地以便进行比较时,技术中心却以管理员不在等等理由进行搪塞,气愤之下罗女士一家带着购苗木的票证、发货清单等证据,到花溪区消协进行投诉。 花溪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了解后将双方请到了消协,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下,该技术中心终于承认了发错树苗的事实,并同意对罗女士作出10000元的经济赔偿,并表示,如果罗女士今后遇到种植技术上的难题,他们一定全力帮助。作者: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