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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卡13万存款被盗 失主状告工行未尽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8:58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顾文剑责任编辑 李道权

  灵通卡和身份证一起失窃,虽然在电话里向银行挂失,但一冒领者到银行办理了解除挂失的手续后,还是前后3次领取了卡里余存的12.7万元现金。在认定银行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后,失主张女士要求工商银行徐汇支行赔偿13万多元的损失。日前,徐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储蓄合同纠纷案。

  “这张当时有13万多元的卡是7月12日遭窃的,之后我连续5次拨打工商银行的客服热线95588口头挂失,”失主张女士解释说,“失窃后,我就到银行柜台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但这需要户籍证明。由于所在地在四川加上又丢了身份证,因此没法立刻开出证明。而在老家通过快递寄来补办的身份证时,为时已晚。”张女士认为,银行在原持卡人未到场情况下,为他人办理了解除挂失手续,导致转账,因此没有尽到保证存款安全的责任。

  被告代理戴律师辩称,在张女士5次续挂期间,银行话务员已考虑张女士户籍远在四川等现状,于是提醒其马上报警,并且根据口头挂失5天有效期,建议每5天续挂一次,以确保卡内存款安全,最后还告知如何进行正式挂失。

  目前,徐汇法院开庭受理了此案,并将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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