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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导游男司机同住是行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9: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闻回放

  游客可能想不到,女导游往往要被迫与男司机“同居一室”!记者了解到,在一些低价团里或遇到旺季时,由于酒店只给旅游团一间免费“司陪房”,为节约成本,旅行社不会额外再开房间,时常发生女导游与男司机挤一间房的现象!

  悭钱怎能违背道德

  笔者认为,为了节约成本,旅行社采取一系列的举措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因此而不愿额外再开房间,让司机和导游被迫“同居一室”,则万万不可取,甚至有悖道德。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入住酒店的同居一室男女必须出具结婚证。刚开始工作的女导游大都是未婚青年,年纪轻轻,有的甚至连朋友都还没有谈,如果是因为工作关系就这样让他们和一个男性同事独居一室,从道德和人权层次上讲,是对女导游极端的不尊重。请问,一个连员工的基本人权都不能保障的旅行社,如何能让游客产生安全感?

  因此,无论是从维护女导游人权的角度,还是从维护旅行社自身声誉的角度,让女导游和男司机“同居一室”的做法万万不可取。如果旅行社想节约成本,还是从其他方面进行一些改革方面的尝试吧。(游志斌)

  并非“业内顽疾”毋须“痛加整顿”

  那天从报纸上看到了这篇报道后,我们部门的同事整个下午都在议论这事。在此,我代表旅行社发表一下意见。

  第一,报道中提到“到达目的地后,酒店都会免费给导游和司机一间‘司陪房’”。这个说法我不同意。其实,现在好多酒店都没有免费房的优惠给旅行社。

  第二,“广东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系刘伟教授:旅行社这样来安排住宿的话,本身就已经违法,因为在酒店男女同居一室必须要出具结婚证”。其实,一般收客时男女一起报名我们无权要求客人出示结婚证,团体房入住酒店时也没有要求男女要出示结婚证。

  第三,一般消费者都会因为A旅行社比B旅行社便宜10元而选择A的,是吧?旅行社想降低成本是无可厚非的,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获利的是游客。

  第四,女导游和男司机同住一房的情况,都是在旺季或酒店爆满时才出现的。有一次在海南岛带团,因为是旺季,酒店安排了1间三人房,我和地接社的男导游和男司机睡在一屋,大家都累得不成样子了,还顾虑什么呢?结果后来也没发生什么意外。

  所以我们一致认为这个现象是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也不用“对这一业内顽疾痛加整顿”。(请作者与编辑联系)

  第三只眼

  员工权益Vs“省钱行规”

  乍一看到这则新闻时,我和我身边的人的第一感觉便是“不可思议”———没想到长久以来,我们的导游小姐们竟一直忍受着这样的尴尬和“苦楚”!以我等之心揣度,年轻的女导游被迫与男司机“同房”,即使不出什么乱子,这一夜想要睡好,恐怕有点难,如此一来,长期带团者难免身心俱疲、神经衰弱。

  老板们的说法简介明了、铿锵有力:行规。而之所以形成这样的行规,又全是出于悭钱的考虑。为了压缩成本、提高利润,大家不约而同这样干,遂成所谓“行规”。而一旦公认为“行规”,则在理论上为此做法提供了支持,加上“干就留下,不干就走人”的潜台词,普通员工当然只能摧眉折腰、忍字当头了。这样的日子一长,内部人也就习以为常,将其视为从事导游行业的一个必要牺牲了。幸好有人打破沉默,向媒体报料,方使天下人皆知有此一陋习。

  有人可能不以为然:老兄你也太大惊小怪,如今混口饭吃已属不易,再说,哪种职业不需要有所放弃和牺牲?此话道理不错,却将“牺牲”无限化了———有些牺牲是可以容忍和必需的,比如相声演员过节不能与家人团聚;有些却是毁灭性、也本可避免的,比如很多矿难。至于为何不能避免,往往正是因为在商人心中,“成本”战胜了员工权益罢了。

  市场是理性的,但也是无道德取向的,因此,在员工权益vs“省钱行规”的这场博弈中,若无法律的介入,败北的将永远是居于弱势的前者。(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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