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人民时评:实现社会公平我们必须面对的深刻命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16:21 人民网

  《第一财经日报》最近的一则消息引人瞩目:在全球CEO领袖年会上,国家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明确表示,明年要给农村的孩子免去全部学杂费,对于特别贫困的还要由政府提供免费的书本和住宿费用。专家推测,这意味着中央财政每年增加200亿左右的支出。

  毫无疑问,这样一张每年200亿的大单,承载着保障农村地区儿童教育权、实现教育公平的期待。在其背后,蕴含的则是一个国家在飞速发展的进程之中致力于社会公平的深沉

自觉。而这一切,也正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意旨所在。也正因为如此,十一五规划注定为万众瞩目并期待。

  我们看到,在十一五规划出台之前,有关城乡差距、医改、教改、个税、房地产、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话题,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全民话题,因此它们也必将为规划所关注;我们也看到,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社会也出现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的拉大,两极分化明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更注意到,200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了9400元,而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人均1000美元的阶段是社会矛盾最易激化、易出现反复的关键时期。正是这种种现实背景,使得这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被所有人寄予了国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希望。

  无论是贫富差距、城乡差距,还是“穷人经济学”,其所呼唤的实质是实现一种社会公平的格局,亦即在全社会实现利益的均衡。然而,诚如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指出的,在过去20多年中,虽然市场经济的框架已经基本得以确立,但为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这是出现一些社会问题的原因所在。因此,十一五规划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努力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的实现首先在于权利的充分实现。公平的前提是权利。充分的权利是平等的保障,也是一个公民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合法而有尊严生存的保证,更是他可以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必须的要件。受到公众垢病已久的户籍制度,不仅导致城乡差距,更是对农村居民自由流动权利、教育权利的限制,也必然地使国民在起点、机会等方面,造成不公,由此产生利益分配的不公。仅此一端,可见权利充分之重要。

  社会公平的实现还在于完善利益表达机制。承载着社会公平期待的利益均衡格局,是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因此,必使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自已利益的独立主体,必使每一个利益的主体都能在公共平台上有充分博弈、妥协的空间,必使公共政策能够最大限度地代表并促进各个层面利益主体的利益,否则无从实现利益的均衡,更不足以言公平。在这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建立起完善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因为相对于其他群体,他们太缺乏利益表达的手段、工具和空间。之所以欠薪、歧视等苦难不可避免地出现在穷人身上,就在于他们不仅缺乏足够与强势群体平等博弈的能力,更因为缺少没有足够有力的能为他们代言的力量。

  社会公平的实现更在于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的政治智慧。公平的追求与利益的表达往往蕴藏着冲突,没有足够的政治智慧,冲突就会演变为社会矛盾。而作为这种政治智慧载体的公共政策,必须符合“公平的正义”。它首先是平等,然后是优先。平等即是利益主体间起点、机会等等权利的平等;优先则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难免会有贫富、强弱之分,那么公共政策务须保证对于贫穷及弱势群体在救济、资源利用方面的优先权,使其获得反哺与保障。因此,这就需要我们重新以正义的视角来审视我们社会的制度安排,使其最终有助于达成社会公平。

  我们今天面临的一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更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能完全规避的风险。但是,如果这些发展中的风险没有得以很好的处理,其最终却可以危及社会发展的成果。今天,我们正处于这样的一个重要时刻,它呼唤我们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均衡机制,最终实现社会的整体公平。这也正是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所明确提出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十一五”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认真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