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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运输证下月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1:23 重庆晚报

  记者从市高速路执法总队获悉,交通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核发并开始使用,2006年11月30日核发结束。

  在核发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地不得对未核发地区持旧证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2006年12月1日起,旧证废止。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识。新版《道路运输证》由主证和副证两部分组成,采用防伪标识,封面为墨绿色。货

车挂车单独办理《道路运输证》,但货车主车(牵引车)与货车挂车号牌一致时,可在主车的《道路运输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挂车不另发证。

  记者田莉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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