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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信访究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1:28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江苏南通市近日出台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处理不力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根据来信来访造成的损失及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外,所涉个人还将受到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

  该制度规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将采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3种方式;对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推委、敷衍,拖延办理或故意刁难信访人,索取、收受好处,

徇私舞弊的,将作出相应的追究处理。

  (徐爱民王春江夏芸)

  《华东新闻》(2005年11月28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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