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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存2万不免利息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1:34 京华时报

  市民杨女士反映:9月份,我在朝阳区十里堡建设银行储蓄所一次性存储了2万元教育储蓄基金,期限为三年,享受利率优惠,且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前几天,该储蓄所打电话通知我,因新制定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规定不允许一次性存入2万元的教育基金,要求我把9月份存入的2万元取出来重新分批存储,否则就不能享受教育储蓄免税的优惠政策。但是,该办法2005年12月1日起才开始施行,而我是在此之前存的钱,且存储时已和建行达成协议。

  回复一:建设银行北京分行95533客服话务员说,《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由国税总局、国家教委和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税的管理。办法规定,储户一次性准存金额不能超过2万,分批存储本金合计也不得超过2万。尽管该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但他们接到的通知是,在12月1日之前一次性存入了2万元的储户,已不能再享受教育储蓄免税的优惠政策,如果不取出重新分批存储,到期取款时要按照零存整取的利率,同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二:建设银行十里堡储蓄所一工作人员说,在12月1日前一次性存入2万元教育储蓄的储户不再享受免税优惠政策是有关部门的硬性规定,如果12月1日实施办法施行前不将钱取出则将变为活期。她建议杨女士将2万元取出,办理相关教育储蓄手续后再分批存入。本报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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