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秩序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3:0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何斌记者李晓群)日前,省公安厅再次部署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关于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的“八条措施”,全力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各市公安机关年底前对所有涉校未侦破的刑事案件和未查结的治安案件,要重新调查统计,逐一落实专案专人责任制,对重大刑事案件挂牌督战,对侵害师生人身权的刑事、 治安案件,要限期侦破;在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建立治安巡逻工作责任制,由巡警和派出所民警为巡逻主力量,由保安员、志愿人员为辅助力量,确定巡逻重点区域、时段和警力;各市、县公安局要积极主动商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向所有中小学选派公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争取教育部门的统一正式选用,小学生上下学时间要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长期接送学生的车辆和司机进行调查、登记,对这些车辆一律要上线检测,坚决杜绝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上路接送学生;对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一次全面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