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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农业”为啥履约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3:3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订单农业”作为一种农户联系市场的纽带,在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市场化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笔者所在的和县,今年农业订单面积近40万亩,带动农户近10万户。其中和县西埠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年初与周边8198户农户签订了1万多份的粮食、菜籽订单合同,种植面积达63000多亩,成交数量达3000多吨;和县皖江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通过“订单农业”带动周边数个乡镇农户的大棚蔬菜生产,1—7月份实现了交易额3.95亿元。

  面临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订单农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涉农企业经济实力不强,带动力有限。和县是个农业大县,可被确定为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只有8家。涉农企业普通规模不大、经济实力不强、技术不高、信息不灵,对全县农民发展基地生产缺乏应有的带动能力。只有少数的农业龙头企业构筑了“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经纪人+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涉农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指导力有限。有些涉农企业在订单合同签订后,对农户的技术指导跟不上,资金、技术难以落实,造成农户因技术问题减产减收,影响了农户对订单的信心和积极性。

  合同制订不规范,纠纷时有发生。“公司+农户”有联合发展、增加收益的一致性,也有收益分成、风险分担上的矛盾。签约双方文化、经济实力比悬殊,加上农户往往对一些具体条款不太重视,一些公司就制订格式合同与农户签约。对农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各自承担的责任以及权利、义务等未作明确规定。在市场不景气时,一些企业就会转移风险。

  合同履行缺监管,违约屡见不鲜。由于“公司+农户”的模式,合同主体双方涉及到成千上万名农户个体,造成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对涉农合同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加上农产品受自然条件制约,无法准确地预测价格。一旦订单将收购价格订死,就会出现行情好时,签约农民不愿按约定的价格出售;行情不好时,企业又难以按约定的保护价收购。

  落实订单

  如何给“订单农业”实行有效的保险呢?

  笔者认为:一是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作用。如工商部门应做好订单农业备案工作,审查订单主体,告知合同签约人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公正、及时给予指导,可组成由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政调解小组,推行“订单农业”行政调解制度。

  二是建立诚信监管制度。把“订单农业”纳入合同诚信工程,培育订单农业信誉主体,加强信用教育和规范农业订单的签订、履行行为,引导涉农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争创“重守”企业。如和县西埠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和县金城米业有限公司等被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又被当地政府授予“诚实守信光荣户”称号,“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得到了很好的加强。

  三是要引导企业和农户遵循市场规则。充分发挥订单农业的作用,发展公司+农户,产、学、研相结合,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强化“订单农业”的产前、中、后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合理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增强“订单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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