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诚信药店开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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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甄真)今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济南市2005年文明诚信药店开始评选。 本次活动由市文明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举办。济南市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均可参加文明诚信药店的评选。文明诚信药店应具备的条件有:通过GSP认证;连续营业两年以上;企业遵法守纪、诚信经营;药品经营活动中无经 营假劣药品违法记录;无超经营方式、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较好落实;群众满意度高,无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有关规定;环境卫生整洁等。据了解,具有下列情形的,将取消文明诚信药店资格:单位负责人触犯刑律的;因经营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欺诈或误导消费者,情节恶劣的;因其他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因其他原因停业歇业3个月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