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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组织应发挥突出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6:09 中国青年报

  本报福州11月27日电(记者陈强)“群团组织是社会构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工、青、妇组织的作用更加突出。把占人口一半以上的工人、青年、妇女的工作做好了,社会稳定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中共福建省委今天召开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进行全面研究和部署。据悉,这在福建省工、青、妇组织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强调,召开这次会议的出发点在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工、青、妇组织代表了最广大、最基层的群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协调好利益关系,调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服务全局作更多贡献。

  会议认为,当前,工人、青年、妇女队伍构成的发展、变化,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多元与激荡,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磨合,既给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鲜的力量,又给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重大课题。工、青、妇组织要通过代表和维护各自联系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参政议政,组织和代表各自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增进团结的工作,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团结好,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生动局面。

  会议指出,提高福建工、青、妇工作水平,根本是方向,核心是凝聚,突出是维权,关键是创新,重点是活力。要从社会协同中寻找突破点,主动承接政府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转移出来的有关工人、青年、妇女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建立“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有效机制。

  会议讨论研究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对工、青、妇工作要政治原则上把关,发挥作用上重视,具体工作上放手,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重视对工、青、妇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他们的待遇。根据工、青、妇组织工作领域拓宽、工作任务较重的实际情况,在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中确保组织机构不被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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