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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延伸服务 不得强制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6: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赖晓莉)包裹专送、邮件分投,这些邮政延伸服务本是出于便民考虑,但如果强制消费就显得不那么“便民”了。日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议第二次审议的《四川省邮政条例(草案)》就新增规定:“邮政企业不得强制用户接收延伸服务。”据悉,该条例草案将在综合委员意见修改后提交今后的省人大常委会议继续审议。

  对于邮政企业的服务行为,条例草案进行了约束——邮政企业应加强管理,提高服

务质量,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城市居民和单位的邮件,要按规定的投递方式和时限投递;运输邮件专用车不得用于运输邮政经营范围以外的物品;故意积压、延误邮件传递的,邮政企业将受到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至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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