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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水也要交水费,岂有此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笔者的一位朋友住在槐荫区,前段时间,她到外地办事几个月,提前向物业报停水电。没想到回来后,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仍然上门收费,虽然水表显示没有走字,但是物业人员表示,按照他们的规定,住户使用的水只要在3立方米以下,就要按使用3立方米交费,即使不用水也要照此缴纳,并振振有词地解释,很多用户偷水,因此总管道的跑冒滴漏费用需要小区居民均摊。

  朋友有些哭笑不得,认为这笔费用收得荒唐,不仅有鼓励住户浪费水的嫌疑,而且有主观推测用户偷水的嫌疑,何况水费已经均摊了几年时间,物业部门为什么不想办法将管道的漏洞堵上,杜绝浪费水资源呢?将损失转嫁到小区居民身上,真是岂有此理!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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