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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福利院钻的空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8:39 贵州都市报

  福利院,本该是国家为了救助社会上的鳏寡孤独幼等群体而设置的社会救助机构,福利院收养社会上的一些弃婴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人道关怀。可不曾想到,有人却巧妙地利用了国家的这种善意,把收养婴儿当作了谋取私利的“生财之道”,并且做出不法的勾当,这真让人心寒!

  媒体称,11月20日,祁东县公安局抓获一名祁东籍人贩子,审讯得知,他拐来的婴

儿均被以800元至1200元每人的价格,“销”往衡阳县社会福利院等处。而这些社会福利院买得婴儿后,一方面以此造册向国家申领抚养资金,另一方面则向一些外地福利院及个人以8000元至30000元每人的价格“转售”。

  想想被盗婴儿所遭遇的不幸,想想那些为失去爱子家庭的痛苦,这更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好端端的福利院咋就变成了“人贩子”呢?法律界人士提出,作为国家的慈善机构,国家每年都是根据被收养的人数来划拨资金,人数越多、资金就越多,这应该是无良福利院“购买”婴儿的最直接原因。可笔者认为,这正好从另外一个层面反映出,我国社会福利政策尚不健全,亟须完善。如果当初要求福利院每收养一个婴幼儿都应该有报送人的登记,或者是要有拾得地的居委会等组织的证明材料,尔后在正式入院收养前在媒体进行收养公告,这不仅可以斩断“人贩子”的生财之道,还可以提醒一些走失儿童的家长及时认领,也就不至于出现有些人打着福利院的幌子做贩卖婴儿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最后,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堵上政策的漏洞,把好事办得更规范、更实在些。

  作者:王玉初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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