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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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02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近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规定从2005年10月18日起办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下调20元,工本费由原来的每份60元降为每份40元。 省国税局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工本费分别为25元、15元。各级税务机关收文后,需及时变更收费标准,并向纳税人公示。因未收文等原因自10月18日以后办理税务登记证收取工本费的税务机关,高于新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代纳税人申请将 高于新标准的工本费差额从国库中退回,再退还纳税人。作者:刘珊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