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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 清理涉案扣押款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37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崔洁 肖水金 通讯员陈峰) 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依据办案流程制度,对近年来扣押的涉案款物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截至目前,该院共清退涉案扣押款近150万元、物品30余件。

  2001年5月,秦淮区检察院在办理朱某、李某(系夫妻)涉嫌贪污、行贿一案时,依法分别从南京白鹭洲公园等单位扣押了朱某、李某银行存款及其公司的债权、定金4

70余万元。此后,该院根据刑事判决将其中的380万元上缴国库,另有97万元一直扣留在有关部门的专用账户上。在此次专项清查过程中,该院查明这97万元是朱某以其公司名义在非法取得白鹭洲公园下属企业白鹭洲大酒店产权后,办理土地产权转移手续时,代白鹭洲公园向国土管理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向税务部门支付的税费。根据这一情况,秦淮区检察院向朱某公司返还了97万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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