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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残疾女被丈夫锁在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45 宁夏日报

  妻子不慎摔成残疾,丈夫不仅不闻不问,反而将怀孕3个月的妻子“软禁”十多天,直至达到离婚的目的。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记者从自治区妇联了解到,类似柳霞遭遇“家庭冷暴力”而被迫离婚的妇女在宁夏非常普遍。

  23岁的柳霞是贺兰县金贵镇村民,2002年,她经人介绍与兴庆区青年张奇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好。2003年4月6日,柳霞不慎从温棚顶上摔下,致使下肢瘫痪,并且失去了生

育能力。自此,张奇开始嫌弃瘫痪的妻子,在妻子住院期间,他既不照顾且拒付医疗费,妻子出院后,也是漠不关心,一天到晚不与妻子说话,有意疏远妻子。

  不久,柳霞发现自己怀有3个月的身孕,可丈夫却以孩子出生会有后遗症为由,强迫柳霞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2004年5月,张奇干脆提出离婚,并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柳霞离婚后仍住在张奇家中,由张负责柳霞的生活、医疗费用。柳霞拒绝签字,张奇又将柳霞锁在厨房内,整天不让柳霞见人和出门。被“软禁”十多天的柳霞身心俱疲,对丈夫失去了信心,无奈只好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等柳霞签字后,张奇就塞给柳霞20元钱,将柳霞抬到一辆出租车上后让柳霞独自回了娘家。离婚后,身体残疾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柳霞,多次索要生活费和医疗费,但张奇四处躲避不见,镇政府、妇联,司法所出面多次调解均无效。今年11月17日,柳霞生活陷入窘境,一纸诉状将张奇告上了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张奇自2004年5月起每月给付300元生活费,并承担医疗费用4932.27元。

  自治区妇联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在宁夏,除身体暴力外,“家庭冷暴力”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种现象不容忽视。《婚姻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违反夫妻双方应尽的义务,严重的可以视为遗弃。针对这种情况,妇联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鼓励受害妇女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 杨之汀 实习生 米丽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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