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路费下月征收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0: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吕继尚)记者昨天从公路部门获悉,汽车养路费从下月12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征收。摩托车(原01、22牌)养路费从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征收。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交全年的,按十个月计征,优惠两月。(缴费详情可查看今日A8版)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