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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价涨涨跌跌引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1:1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蔡铁锋

  宁波晚报讯近来,市区15公斤瓶装液化气价格回落到每瓶81元,这多少让甬城百姓松了一口气。但石油液化气供应商认为,由于冬季来临,不排除气价回升的可能。今后,市民还可能面对气价随国际油价水涨船高的局面。

  今年上半年,石油液化气价格还算比较平稳,一般15公斤装每瓶在60-70元之间波动,但7月初冲上70元/瓶后就一路走高,10月中旬突破80元/瓶大关,到11月6日达到创纪录的92元/瓶,成为宁波有史以来的最高价。

  尽管今年以来石油液化气价格屡创新高,但供应商的收入却并未水涨船高。兴光煤气集团是宁波石油液化气供应商中的老大。据了解,气价飚升不仅使老百姓增加了支出,该公司亏损也较严重,因为相对于实际的市场价格,我市的瓶装液化气居民固定用户价格(即磁卡指标)、管道燃气价格都偏低,尤其是瓶装气固定用户的购气价与市场价的差距,已经达到了“买一送一”的程度。

  县(市)区液化气供应商面临的冲击也不容乐观。慈溪市煤气公司石油液化气的供应量约占该市的70%以上。全公司今年1—10月的销售收入为7461.66万元,进价加运杂费总成本为7152.82万元,可谓惨淡经营。

  煤气价格的涨涨跌跌,引起了老百姓的关注,也影响到了部分困难居民的生活。我们该如何应对?慈溪市物价部门、煤气公司等方面的有关人员认为,应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实行提价事前通报协商机制。液化气零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按规定自主定价,为及时掌握价格动态,企业必须提前一天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通报。如市场零售价回落到每瓶60元或65元以下的,企业价格变动可不用通报;二是实行综合差率控制,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努力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为防止市场价格频繁变动,可实行石油液化气实际出厂价格涨幅在200元/吨以内时,现行零售价维持不变;如涨幅超过200元/吨时,企业按规定可适当调价,同时实行差率控制;三是企业在调整煤气价格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零售价格和最新购进价格,同时做好煤气价格变动原因等方面的解释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石油液化气市场秩序、质量标准、价格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尤其要重点打击社会灌装站点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努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五是对特别困难居民作适当补贴。

  据分析,年底石油液化气价格要下跌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已进入冬季用气高峰,又临近元旦、春节,根据历年规律,价格可能会在高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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