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交警重点整治6条道路 超速50%吊销驾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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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2:34 乌鲁木齐晚报 |
(新疆都市报记者 李娜 通讯员 钟江红 田忠贵2005-11-28) 即日起到明年3月,驾驶员如在外环路、河滩路艾维尔沟—乌鲁木齐路段、103省道、312国道、216国道、乌五(乌鲁木齐—五家渠)公路六条路段上超速50%行驶,将一律被吊销驾照,对于发生的其他违法行为也会从重从严处罚。这六条路段是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本次重点整治的超速路段。 自今年11月20日起到明年3月1日,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已经在辖区内严查机动车超速。 从11月25日起,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行动,上述六条路段是整治重点。 据了解,在此期间,交警部门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和高速公路省际、市际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对超员客车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将高速公路、国道、主要省道和旅游线路作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投入全部测速设备,每个交警大队至少设置两处测速点,每处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 对超速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超速50%的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年底前,要集中开展整治报废机动车专项行动。 会同交通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参加春运的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超期未检验、未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坚决禁止上路行驶。 汇总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年内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集中转递给交通部门,禁止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春运。 □新闻资料 外环路交通死亡事故五成祸起超速 据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统计,外环路、河难快速路平均每天有250人在超速行驶,而从所有事故伤亡情况分析显示,其中五成是因超速行驶引起的。 2005年1月至6月,因机动车驾驶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有32起,死亡8人,伤36人,仅一个月间,在外环路、河滩快速路就抓拍到机动车超速行驶6212起,另外,根据统计表明死亡者中50%是由于超速行驶造成的。 超速行驶较之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一直位于各种违法行为前列。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请不要忽视超速行驶这个隐形“杀手”。: (责任编辑:高毅 |